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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上市条件(创业板股票退市新规则)

2023-06-26 22:49分类:PSY 阅读:

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创业板是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往往更加宽松,主要体现在成立时间,资本规模,中长期业绩等方面的要求上。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

同时,创业板也是一个孵化创业型、中小型企业的摇篮。那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有哪些注意点?链股为大家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

 

一、行业限制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行业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但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的创新创业企业除外:

(一)农林牧渔业;

(二)采矿业;

(三)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四)纺织业;

(五)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七)建筑业;

(八)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九)住宿和餐饮业;

(十)金融业;

(十一)房地产业;

(十二)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因此,拟赴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首先要判断下自己是不是属于上述负面清单的行业,如果属于且仍要赴创业板上市的,则须调整业态,或者通过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以达到前提条件。否则,可能因为行业的问题,最终无法完成创业板上市。

 

二、上市规则

拟赴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除了了解创业板行业限制,还需要知道在创业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财务指标以及发行条件等,并设定企业发展目标,才能更好的牵引企业向前发展。

那么创业板对发行人的股本、财务指标等有什么要求?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拟赴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注:

(1)红筹企业,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2)上市要求中所涉及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所称净利润、营业收入均指经审计的数值。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这样一个现象,现今社会中,只要是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大凡都会上市。如今繁荣而高度自由化的全球资本市场,更是孕育了深厚的创投、创业文化,许多创业者,企业还没注册,也都已规划好了上市路线。尽管上市的道路上挤满了人,他们也不介意排队慢慢等。有些企业一次上市不成功,就两次、三次地申请。那么,这些企业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上市?

从纽交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到港交所、内地的创业板,一个个财富传奇不断上演。

 

上市的意义

IPO的流程虽然繁琐,但的确能为企业带来不少的好处。

1、对企业自身来说,上市有四大好处。

(1)可以通过股权公开发售筹集资金,助推企业快速发展;

(2)可以借助上市企业制度,规范管理,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3)可以提升企业声誉、形象,增强企业竞争力;

(4)还可以使用“具备交易条件的”成熟的股票期权制度,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以及维持企业人才的稳定性。

2、对企业老板来说,上市的好处更明显。

企业上市,公司必须要对外公开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便于外界判断企业的价值。而上市之后,企业老板的身家,也会随着公司股价的涨跌而起伏。不少老板都在企业上市之后,身价倍增。而如果企业不上市,外界无法评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对老板的身价也会有所低估。

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有那么多的企业挤破头地想要上市。虽然国内有些实力十分强大的企业,如华为、娃哈哈、老干妈坚持不上市,但是更多的企业还是没有不差钱,我自己干就行的底气,更是抵挡不住资本的诱惑,普遍都热衷于上市。

 

上市的条件

虽然企业都热衷于上市,但是并非所有的公司都能上市,公司上市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向相关部门申请上市。那么,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分六个基本项来列示。

1、规模要求

除基本条件外,各板块有多选一指标:

主板:营业收入、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指标二选一;

创业板:1年期、2年期指标二选一;

科创板: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性现金净流入、研投入、产品空间指标五选一。

(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最近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上市要求最近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需同时满足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科创板上市要求最近2年盈利且2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为正(需同时满足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2)营业收入:主板上市要求最近3年累计超过3亿元;创业板上市要求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需同时满足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科创板上市要求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需同时满足最近1年净利润为正,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或者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需同时满足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或者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需同时满足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或者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需同时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元);

(3)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创业板上市暂无要求;科创板上市要求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需同时满足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20亿元);

(4)研发投入:主板上市无要求;创业板上市暂无要求;科创板上市要求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需同时满足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预计市值不低于15亿元);

(5)产品空间:主板上市无要求;创业板上市暂无要求;科创板上市要求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需同时满足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

(6)净资产及股本总额:主板上市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创业板上市要求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科创板上市要求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2、合规经营要求

(1)环保:是否属于13个重污染行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是否属于4个严格监控的重污染行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或跨省从事上述13个重污染行业;

(2)税收:上市前各项税收优惠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上市前是否存在严重的偷漏税嫌疑,或已受到严重处罚;上市后的各项税收优惠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3)会计基础:是否存在大量采用现金收购或收款;销售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过高;内控是否过于薄弱。

3、行业发展情况及行业竞争地位

(1)市场容量和发展趋势;

(2)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3)上市主体的市场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4)上市主体的未来发展方向与目前主营业务的相关性,是否会导致主营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5)创业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五新”: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增值;

(6)科创板行业属性——五大行业定位: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评估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六个“是否”:是否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否国内或国际领先,是否成熟或者存在快速迭代的风险;

是否拥有高效的研发体系,是否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是否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是否拥有市场认可的研发成果;是否具有相对竞争优势;是否具备技术成果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的条件,是否形成有利于企业持续经营的商业模式,是否依靠核心技术形成较强的成长性;是否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否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是否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4、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及对上游的依赖程度:通过贸易商采购的模式重点关注贸易商是否仅为发行主体服务;

(2)生产模式及先进工艺、技术的运用:对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增值重点关注企业是否是自主生产还是外协;

(3)销售模式及对下游的依赖程度:通过经销商销售的模式重点关注经销商是否完成了产品的最终销售和主要的终端使用客户;

(4)在能源及原辅材料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的背景下,是否具有较强的化解能力;

(5)是否具有严重的季节性和周期性。

5、上市主体的完整性及独立性

(1)同业竞争(要求完全避免);

(2)关联交易(要求尽量减少);

(3)“五独立”(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机构分开、财务独立)。

6、其他影响上市时间的因素

(1)重大资产重组:非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重大重组(主板3年、创业板2年、科创板2年);同一实质控制人下的重大重组(运行1个会计年度);

(2)实质控制人发生变更(主板3年、创业板2年);

(3)高管层发生重大变化(主板3年、创业板2年);

(4)股改时评估后调账(3年)。

 

关于上市的综合考虑

公司上市,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在公司申请上市前,所需要做的前期工作很多,不过,成功上市后,给会公司带来更多的好处,所以,不少公司都是铆足了劲发展,争取让公司早日上市。

企业上市是需要有实力的,一个企业上市成本并不仅仅是给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企业的辅导费用。企业上市,最大的费用在于它的合规性成本。当然现在科创板对企业的盈利可以没有要求,合规性成本可能会低一点,但依然是居高的。企业要上市,需要有一定的利润,这就意味着一定的税负,包括很高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此外还有证券企业的融资成本,承销费其实也是很高的。不菲的成本需要企业好好考虑是否去上市。

不是所有的企业在所有的时候都要以上市为目标,要考虑企业实力是否够,企业的成长性是否能达到上市的要求,企业的管理是否能够规范透明。上市的不好也有很多,企业的竞争对手可以了解企业很多详细的情况,因为企业上市了,经营就透明了,所有数据都是公开的。所以要去考虑企业到底该不该上市,应该在什么时候上市,这个也是有专业要求的。

各市场参与人: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市场化、常态化退出机制,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进行了修订,并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新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新规顺利施行,作出以下具体安排:一、新规第10.3.1条新增的第四项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第10.5.2条新增的第四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以2020年作为第一个会计年度起算。

二、新规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度至2020年度内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在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中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实际已触及新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三、判断公司是否触及新规第9.4条新增的第四项、第六项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时,以2020年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以2018年至2020年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除前述规定外,新规其他实施安排仍按照本所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500号)执行。

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规则的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12月31日

本文源自深交所

随着证券市场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与成熟,股票市场的运行秩序也趋于规范化。与此同时,在IPO发行常态化的影响下,却促使股票市场退市规则的完善化,一些海外成熟市场的退市规则也得到了市场的参考与借鉴。然而,一些普通投资者却无法充分了解其中的规则政策。

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有部分前期强势的股票出现大幅下跌。这类价格大幅下跌的股票既不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性质也不是面值退市的问题,反而却触及了一些不为人知的退市规则。例如在主板市场中,当上市公司的股东数量持续20个交易日且每日均低于2000人时,将会触及股东数量太少而导致退市的风险。

例如,今年的牛股菲林格尔近期出现了价格大幅下跌的表现。然而,对于股价的接连下行,市场却把原因归咎于上市公司股东户数太少,甚至因此存在终止上市的条件。对此,菲林格尔回应表示,截至今年11月20日,菲林格尔的股东户数为4586人,并不存在相应的终止上市情形。

不过,细看股东户数太少而触发的终止上市规则,在具体的规则中,并不包含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以及公司的股票停牌日。除此以外,与主板市场相比,中小板以及创业板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同一个规则,中小板的股东人数设定为低于1000人,而创业板市场不具有上市条件的,则为少于200人。

由此可见,对于近期个别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离奇下跌或与股东人数太少,非常接近触及退市规则的因素有着一定程度的联系性。但是非专业的投资者却很难充分熟悉退市制度的具体规则,进一步提升了投资者踩雷的风险。

实际上,除了面值退市以及股东人数过低的退市规则外,在A股市场中,投资者仍需要紧盯着上市公司的成交量变化情况。在实际情况下,针对上市公司的成交量变化,对部分成交量极度低迷的上市公司来说,同样也可能会触及到退市的风险。具体而言,以主板市场为例,在连续120个交易日中,且不包括停牌日,上市公司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将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问题。至于中小板以及创业板市场,则股票累计成交量的规则标准有所不同,例如在同等条件下,中小板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而创业板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也可能会触及终止上市的条件。

这些不为人知的退市规则,对投资者也是一种潜在的投资风险,若稍有不慎则可能产生出不可忽视的投资损失。由此可见,在市场交易规则趋于完善与成熟的背景下,投资者的踩雷风险也会趋于提升,而从整体上分析,A股市场投资者的持续盈利难度也会趋于增强,这对投资者来说,也是一种不少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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