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板市场股票查询(股票查询603586)
08月14日晚间,新三板多家挂牌公司发布公告,以下是同壁财经整理的重要公告如下:
奥美森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深耕热交换和管路加工技术的智能装备制造生产商
08月14日,奥美森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回复的主要问题包括关于历史沿革,关于特殊投资条款,关于二次申报。
巨隆股份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公司将热处理加工服务列为主营业务之一
08月14日,巨隆股份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回复的主要问题包括关于历史沿革,关于特殊投资条款,关于同业竞争。
宏源精工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公司股权权属清晰
08月14日,宏源精工回复申请新三板挂牌的问询函,回复的主要问题包括关于历史沿革,关于关联方,关于实际控制人认定。
中科生态(873960):拟设立合资公司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08月14日,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了满足公司的基本业务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与河南省崑伦雅筑实业有限公司、郑州永茗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河南郑州自由贸易区共同出资设立中科睿华(河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40%。
恒泰科技(838804):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保障新一代全极耳大圆柱锂电新项目的落地
08月14日,惠州市恒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恒泰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取得惠州市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是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湖镇三和村新和路 1 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成林数控(873780):已收购成都百飞特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
08月14日,成都成林数控刀具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完成对成都百飞特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收购价款共计 12 万元。此次收购将加快我公司市场业务的拓展,对推动增加产品结构、拓宽业务范围起到至关重要的意义。
瑞能智慧(874003):拟对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
08月14日,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了进一步扩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100%,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公司认缴出资。
瑞能智慧(874003):全资子公司拟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08月14日,宁波瑞能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要,提升产能,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瑞能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大驰建设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房谱科技(834345):拟设立合资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的服务领域
08月14日,深圳市房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拟与烟台乾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山东房谱大数据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该名称暂定,实际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注册地拟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天籁花园 1 幢 201 商铺,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烟台乾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出资人民币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00%。
科立工业(836774):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08月14日,广东科立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了充分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禾美农业(833515):拟收购安徽禾美51%的股权消除潜在竞争风险
08月14日,广西禾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收购安徽兵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禾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禾美”)51%的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为 255 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安徽禾美 51%的股权,安徽禾美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良淋科技(873722):拟使用不超过 2100 万元购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08月14日,杭州良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2100 万元闲置流动资金购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该产品主要投资于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新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威能电源(834851)威能电源拟定向发行3062.5万股拟募集金额4900万元
08月14日,山东威能环保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发行股票3062.5万股,拟发行价格1.60元,拟募集金额4900万元。本次发行对象4名,其中,在册股东3名,新增股东1名。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43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议金麒麟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为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提议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78,7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3,738,700股的3.87%,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四、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间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六、 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忠义先生在后续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将投赞成票。
七、 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回购议案,并提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44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6月1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 年6月16日在公司三楼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孙忠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辛彬先生、魏学勤先生、杜宁女士、朱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的条件下,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78,7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3,738,700股的3.87%,未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董事会决议之日至本次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5)。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公司组织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保障部、基建办合并为保障部,主要职能优化如下:
负责公司安全保卫、水暖供应、物业维护维修、绿化及消防安全;
职工宿舍管理、餐厅管理、公寓管理;
建立企业经营场所安全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建立人员和车辆出入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
制定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基建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归档工程基建档案。
证券代码:603586 证券简称:金麒麟 公告编号:2019-045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公告
●回购规模: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回购股份的所需资金存在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4、本次回购议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议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19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其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议案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
二、回购议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五)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0元/股的条件下,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回购股份。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78,78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3,738,700股的3.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2、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5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878,787股,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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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6,667.15万元,货币资金金额120,219.5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4,159.98万元,资产负债率25.21%。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13,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4.5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6.07%。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在可预期的回购价格区间内,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2019年3月12日,公司完成了终止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全部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24.80万股的相关业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除此之外,经公司自查,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回购期内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为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本次回购方案的提议人于2019年6月12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由公司回购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经公司自查,山东金麒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股份增减持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股份转让。
(十二)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回购股份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行业地位稳定,业务发展良好,本次回购股份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能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队伍,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议案是可行的。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若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将产生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议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