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恒3(st国恒股吧)
中证智能财讯 ST中基(000972)10月27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1994.85%;归母净利润亏损2455.96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484.91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601.3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5471.2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83.65万元,上年同期为-2.61亿元;报告期内,ST中基基本每股收益为-0.031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3.13%。
根据三季报,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308.89万元,同比增长1153.93%,环比下降30.32%;归母净利润260.83万元,同比增长130.51%,环比增长111.76%;扣非净利润207.55万元,同比增长127.43%,环比增长109.03%。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10.49%,同比上升17.47个百分点;净利率为-15.93%,较上年同期上升729.72个百分点。从单季度指标来看,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毛利率为14.64%,同比上升19.27个百分点,环比上升11.27个百分点;净利率为4.91%,较上年同期上升206.97个百分点,较上一季度上升34.01个百分点。
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6.01%,同比上升12.83个百分点,环比上升47.75个百分点。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8683.65万元,同比增加3.48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935.51万元,同比减少2.95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127.24万元,上年同期为-122.7万元。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比为246.51%,净现比为-353.57%。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存货较上年末增加192.7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3.89个百分点;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10.2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7.98个百分点;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7.9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0.16个百分点;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335.10%,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6.01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479.9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7.71个百分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98.0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68个百分点。
偿债能力方面,公司2022年三季度末资产负债率为94.96%,相比上年末增加5.96个百分点;有息资产负债率为0.04%,相比上年末减少2.68个百分点。
三季报显示,2022年三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林爱弟,取代了二季度末的杨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比例(%)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476.92 | 16.176829 | 不变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12.9654 | 不变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10.36 | 6.496132 | 不变 |
新疆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 | 2271.75 | 2.945416 | 不变 |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2204.26 | 2.857909 | 不变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 1960.83 | 2.542293 | 不变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0.26 | 1.43949 | 不变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712.02 | 0.923162 | 不变 |
张维林 | 500.87 | 0.649398 | 不变 |
林爱弟 | 387.6 | 0.502535 | 新进 |
筹码集中度方面,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72万户,较二季度末下降了181户,降幅0.66%;户均持股市值由二季度末的7.62万元下降至7.33万元,降幅为3.81%。
投资者仍不能索赔
财信网(记者 彭彬)*ST国恒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的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
此前,*ST国恒因无法在2014年4月30日前披露2013年报和2014年一季报,自2014年5月4日开市后一直处于停牌至今。因未按时披露年报,2014年5月21日收到证监会稽查总队下发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之后一直处于立案调查阶段。2014年7月4日,*ST国恒出具了一份有169页空白的年报,年报显示公司2013年度亏损2.26亿元,审计机构对该年报“无法表示意见”。
而公司问题远不止这些,根据证监会2014年2月给公司出具的 《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ST国恒存在三项违规行为。不过,这份告知书并非证监会对公司稽查的最终处罚决定。告知书中说明,公司及相关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值得一提的是,从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到现在已有一年多,证监会目前还未对*ST国恒做出处罚决定,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致电本报维权平台询问是否可以起诉该公司。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此前接受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之前出具的是事先告知书,如果起诉还要等到证监会的正式处罚。”王智斌进一步表示,按照现有法律框架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虚假陈述索赔案件的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前提条件就是证监会的处罚,或者财政部的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判决书。但是,国恒目前只有事先告知书,不具备相应的前提条件,法院不会受理。
中国最赚钱船厂巨震!一代船王突然“休假”,协助政府部门调查,曾豪言:“若我没当厂长,这间厂一定垮!”
8月15日,扬子江船业集团与日本三井E&S造船、三井物产共同成立的扬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投产,集团董事长、实控人任元林却并未出席——他从8月9日起就已经“休假”了。
扬子江船业8月14日发布公告称,任元林正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保密调查,但他并非被调查的主角,而董事会也已批准其休假,以便尽快完成调查并恢复工作。扬子江船业强调称,公司业务和运营不受调查影响。
有着“中国民营船王”之称的任元林,将扬子江船业打造为中国最赚钱的船厂,公司的新船订单量也保持在中国第一、全球前五。而在他“休假”期间,集团首席执行官、其子任乐天将暂代董事长一职--任元林三年前推出的"接班人计划",如今也派上了用场。
在造船市场上,“船王”任元林如鱼得水;而在A股资本市场上,任元林也并不陌生,除了其和妻子直接现身持股外,还通过众多马甲布局多家公司,并在壳资源备受关注的2014年前后,涉足多个ST公司重整,但也备受质疑。
挺过亚洲金融危机
扬子江船业集团的历史可追溯到1956年,当时它还只是个县级船厂。
1972年高中毕业后,19岁的任元林分配到造船厂当学徒。学习了两年造船技术后,他又报考江苏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进修经济管理专业。
任元林的经济头脑,在当时也逐渐显现。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江阴街上,100元钱面值的国库券卖85元钱,在上海可卖87元。那时,一个月的工资只有30元钱,我累积1万元人民币面值的国库券,带到上海卖掉,转手赚200元钱差价。赚这种小钱很轻松,原始资本就是这样赚来的。”
据报道,任元林用其中一部分钱吃了几顿红烧肉,剩下的钱则买了英语书和磁带:因为当时船厂很多零部件来自国外,“不会英语根本看不懂说明书”。1985年,任元林被破格提拔为副厂长。12年之后,任元林成为扬子江船厂的“掌门人”。
那是在1997年,任元林上任后首先要破解亚洲金融危机带来的困境:高度依赖东南亚市场的扬子江船厂,已经接近“零订单”。
任元林做了个大胆的决定,他向政府申请改制——把造船厂私营化,邀请管理层和1000多名员工入股,凑足2200万元资本。1999年12月,江苏扬子江船厂有限公司挂牌,中国第一家由国有船厂改制而成的民营造船控股公司就这样诞生了。任元林取消修船、拆船业务,开始大力发展造船业务,将原来供应东南亚市场的3000吨以下驳船,逐步调整为欧美市场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集装箱船为主。就这样,扬子江船业的万吨级远洋船舶,开始出口到德国、加拿大、英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和地区。
2007年4月,“扬子江船业”股票正式在新加坡挂牌上市,并通过上市募集了超过100亿元的资金,规避了民企在资本方面的劣势,“也使企业管理更加透明、规范、有效。”
扬子江船业集团从一个名不经传的地方小船厂,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造船企业、世界造船十强企业。“拥抱资本,是民营企业挺过产能洗牌寒冬的重要支撑,”任元林在接受采访时曾直言,“如果我没当厂长,这间厂一定会垮!”
一度成“中国最赚钱船厂”
公开报道显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船舶市场迅速由买方市场转向卖方市场。任元林提出“扬子江要通过加快转型升级,争取比其他船厂晚两年进入衰退期,早一年走出困境实现复苏。”扬子江船业集团积极推行精度造船、数字造船,进入了20.8万吨超大型散货船、26.1万吨超大型矿砂船、40万吨超大型矿砂船、27500立方米LNG运输船和海洋钻井平台等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国际市场。
接下来的十年里,在我国造船行业持续箫条迎来关停潮时,扬子江船业却抓住机会逆势前行。今年5月份,他在接受新华日报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扬子江船业造船的经济成本与同行相比,大概有5%的优势。”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该公司的经济效益、手持订单及交付产能均为中国第一、全球第五,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也对扬子江船业近年数据进行了梳理。
先看“船”:
2015年至2017年,扬子江船业新船交付数量分别为36艘、39艘、33艘,而2018年新船交付数量猛增至46艘。
从新船订单数量,也可以看出扬子江船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015年,扬子江船业获得37艘新船订单,总价值约为22.5亿美元,在国内造船市场份额从5%增加至10%左右;
2016年,扬子江船业接单量共计19艘,总价值8.23亿美元;年末在手订单85艘、价值43亿美元;
2017年,扬子江船业接单量共计74艘、总价值21亿美元。年末在手订单量共计123艘,总价值47.1亿美元,位列中国第一、世界第三;
2018年,扬子江船业接单量共计36艘,总价值15亿美元。年末在手订单量113艘、总价值39亿美元,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五,“足以保证使集团的船厂设施利用率在至2021年时保持优良,并为集团提供稳定的收入。”
不过在2019年上半年,扬子江船业仅接获5艘新船订单,总价值2.09亿美元。扬子江船业在公告中表示,2019年上半年全球新造船订单吨位量同比下降了50%。基于对经济和贸易前景的判断,同时受即将生效的“限硫令”影响,船东们的情绪并不高涨。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集团手持订单量共计85艘、总价值31亿美元。而随着船东信心的重建,2019年上半年的订单荒局面有望缓解。
再看“钱”:
2017年,扬子江船业集团总收入为192.06亿元,同比增长27%;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9.31亿元,同比增长67%;2018年,扬子江船业集团集团总收入232.38亿元,同比增长21%;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36.14亿元,同比增长23%。
值得关注的是,从2009年营业收入106.24亿元,到2018年营业收入232.38亿元,扬子江船业集团用10年时间实现了营业收入翻番,增幅达到118.7%。
2019年一季报显示,扬子江船业集团一季度收入63亿元,同比增长27%;净利润达8.24亿元,同比增长38%。“截止2019年3月31日,扬子江船业集团维持了良好的财务状况,净现金19亿元。”
8月6日,在任元林“休假”前批准的扬子江船业第二季度财报显示,第二季度销售额为70亿元,同比下降了12%;净利润为9.36亿元,同比下降6%。
初步计算,扬子江船业集团上半年实现收入133亿元,净利润达到17.6亿元。扬子江集团在公告中强调称,在手订单足以确保集团的船厂设施在2020年年底之前维持健康的利用率,并至少在未来1.5年里为集团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在任元林治下,扬子江船业集团利润已连续多年位居中国造船首位,成为“中国最赚钱船厂”。
任乐天亮相新厂揭牌仪式
在2016年的年报中,任元林就披露了“接班人计划”:
“集团的管理层继任计划进展顺利。”任元林在年报致辞中表示,任乐天自2006年起担任集团各级业务部门的管理职务,并于2015年5月1日被任命为集团首席执行官,“在负责集团扬子鑫福船厂运营期间,他带领团队解决了新船厂启用之初的各种问题,实现了六艘万箱船的按时顺利交付。”
任元林当时表示,在总体负责和把控集团的造船业务中,“任乐天展示了高度的成熟,及监督各类业务、协调各方资源和利益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在船舶按时交付并保证船舶质量上是不可或缺的。”
公开资料显示,任乐天1982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英国南安普敦大学。
8月15日上午,扬子三井造船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扬子江船业集团太仓基地举行。这家新公司由扬子江船业集团与日本三井造船株式会社和三井物产株式会社共同投资成立,总投资额2.97亿美元,其中扬子江船业集团持有新合资船厂51%股份。
扬子江船业8月14日发布公告称,任元林正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保密调查,但他并非被调查的主角,而董事会也已批准其休假,以便尽快完成调查并恢复工作。而在他“休假”期间,集团首席执行官、其子任乐天将暂代董事长一职——任元林三年前推出的“接班人计划”,如今也派上了用场。
公开报道显示,任乐天以扬子江船业集团总经理、扬子三井造船董事长的身份出席仪式并致辞,“扬子三井造船将整合扬子江船业集团的灵活体制及成本管控力,日本三井造船的先进研发设计、品质管理和售后服务,以及三井物产的强大全球销售优势,专注于建造各类商船,除常规散货船外,未来以油船、化学品等液货船、LNG、LEG、LPG等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清洁能源船为主要产品,目标是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造船厂。”
直接现身持股
任元林不仅是中国“船王”, 打造中国最赚钱的船厂。其在A股也动作频频,不过多数保持低调,通过众多马甲运作,仅有少数公司任元林或其妻子陈丽君直接现身持股。
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任元林及其控制的江苏瑞元,还有他的妻子陈丽君、外甥女李梦珠等人共同组成一致行动人,曾两度举牌瑞丰高材。
2017年一季报中,任元林首次现身瑞丰高材股东榜,持股数量为865.7万股,占比4.2%,为第五大流通股东。在瑞丰高材2017年半年报中,任元林一度减持。至2017年三季度末,其持股量为731.7万股,占比3.54%。此外,陈丽君、李梦珠则在2017年9月、10月增持了瑞丰高材。2017年11月,江苏瑞元又以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这是任元林第一次对瑞丰高材举牌。
紧接着在2018年3月28日,瑞丰高材公告称,江苏瑞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249.53万股,加上此前一致行动人任元林等持有的股票,江苏瑞元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的10%,构成二度举牌。
二度举牌之时,江苏瑞元就曾表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加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之后在2018年4月16日、2019年1月21日,江苏瑞元又两次通过大宗交易增持瑞丰高材股票。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任元林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约3057万股股瑞丰高材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4.47%。进一步逼近瑞丰高材实控人、第一大股东周仕斌的持股比例(22.27%)。
另外,任元林及其妻子“陈丽君”的名字也曾共同出现在ST中南大股东名单中。2014年上半年任元林曾短暂进入ST中南前十大股东,持股145万股。ST中南2019年一季报数据显示,陈丽君为其第七大股东,持股2075万股,持股占比1.47%。陈丽君早在2016年第二季度便进入了ST中南前十大股东之列,其持股一直未动。上述持股也被认为是任元林妻子的持股。
除了持有ST中南外,“陈丽君”这一名字还曾出现在华锋股份(上市后至2018年年中)、三房巷(2017年上半年)、轴研科技(2013年底前后)、惠而浦(2012年一季报)前十大股东名单之列。
陈丽君在扬子江船业有“教母”之称,但却罕见其公开资料。通过华锋股份的招股书可以确认,陈丽君为华锋股份董事卢峰的母亲,华锋股份中的陈丽君并非任元林妻子。但在惠而浦,任乐天与陈丽君曾风别先后出现在公司2011年年中和2012年一季报的大股东名单中。轴研科技与三房巷中的股东陈丽君则无法判断,但其持股风格与在惠而浦的持股风格相似,持股数量少,短暂出现。
错综复杂的“马甲”
虽然任元林掌舵着我国首家在海外上市的造船企业,但在A股素来以“低调”著称,类似此次举牌瑞丰高材的案例也极少,多是以马甲形式出现。
其中,凯文教育(曾用名中泰桥梁)便是任元林通过诸多马甲深度参与其中的公司。凯文教育中报显示,扬子江船业直接控制的江苏恒元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恒元地产)持股1.48%,为第九大股东;与扬子江船业关系密切的江苏环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环宇投资)持股1.82%为第五大股东。两者持股比例相较早期都有大幅减持。
凯文教育的前身为金泰有限,早在2005年之时江苏扬子江船厂(扬子江船业前身)便曾通过受让的方式成为金泰有限第一大股东,持股47.35%。2005年8月,扬子江船厂将其持有的中泰有限(金泰有限更名)12.35%的股权计1130.02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环宇投资;2006年5月16日,扬子江船厂将其持有的中泰有限35%股权转让给江阴泽舟投资。
之后,泽舟投资与环宇投资有进行了多次股权转让,环宇投资则以持股44.84%成为其第一大股东。2012年3月凯文教育上市之时,前两大股东分别为环宇投资持股45.65%、泽舟投资持股13.48%;另外恒元地产持股3%,为第九大股东。上述公司均与扬子江船业有着密切关系。
工商资料显示,环宇投资重要股东中陈禹、王礼曼、陈丽亚出资占比分别为43.49%、18.86%、17.00%;泽舟投资本来是由王礼曼与陈丽亚出资设立,分别出资52%和48%,2016年时股东变更为刘锋和陈丽亚;2014年时扬子江船业以3亿元全资收购恒元地产,只是到了2016年时变更为由刘锋、陈丽亚通过泽舟投资间接控制的公司。企查查显示刘锋、王礼曼、陈丽亚旗下公司多与扬子江船业有密切关联,公开信息中在扬子江船业刘锋任职(或曾任职)资金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集团副总等要职,王礼曼担任过扬子江船业集团副总经理,陈丽亚则曾被认定为扬子江公司关联自然人。
由于种种关系,凯文教育在上市之初便被认为背后真正大佬其实是任元林。只是相关公司在凯文教育上市后逐渐退出,泽舟投资在2014年第二季度时已经消失在凯文教育的前十大股东,近两年来恒元地产与环宇投资两家公司也频繁减持凯文教育,在2019年中报中,两家公司持股比例已分别为1.48%和1.82%。凯文教育也早已变成由国资八大处控股集团所控制的企业。
另外,“扬子江系”的投资还涉足新三板,根据最新的持股记录,由刘锋控制的江苏新扬船投资有限公司(新扬船投)在2018年时还分别进入了新三板公司安众科技(871247)和京冶轴承(833157)的前十大股东。京冶轴承也在今年3月份宣布拟IPO,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利用错综复杂的股权控制关系、大量资本运作平台,“扬子江系”公司在壳资源备受关注的2014年前后,还曾涉足多个ST公司的重整,包括*ST保千前身*ST中达的重整,民营铁路第一股的*ST国恒的重整,以及协鑫能科(*ST霞客)的重整,期间也伴随着诸多质疑。
(责任编辑:张紫祎)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 国恒 公告编号:2014-072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津证监上市字【2014】5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全文
如下: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局关注到你公司以下情况:
一、我局 2014 年 6 月 23 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津证监上市字【2014】48 号),要求你公司认真核查新
大股东泰兴力元取得公司控股权前,成清波是否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于 2014
年 7 月 4 日前向我局提交核查报告。同时,要求你公司说明对募集资金账户核查
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截至目前,你公司未向我
局提交募集资金核查计划,也没有说明对募集资金的核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亦未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二、你公司募集资金持续督导机构浙商证券反映:2014 年 6 月 12 日,你公
司子公司甘肃酒航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转入 47,140 万元,并于同日转出。甘肃
酒航财务经理何梅英在银行现场提供的《资金托管协议》和《用款计划》复印件
显示,甘肃酒航将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47,140 万元划转至深圳市新东方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账户。2014 年 7 月 23 日,你公司子公司中铁罗岑的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转入 38,138 万元,并于同日转至深圳市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账户。
根据现有法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现请你公司就
上述反映情况认真自查,加强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并向我局书面说明上述委托理
财事项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三、浙商证券向我局反映,2014 年 6 月 23 日、6 月 30 日、7 月 28 日向你
1
公司出具了《持续督导意见函》,敦促你公司立即归还相应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
专户等。其中,2014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持续督导意见函》已在 2014 年 7 月 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但对于浙商证券的持续督导意见,你公司未予
回复。2014 年 7 月 16 日,浙商证券出具了《关于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你公司始终未将该核查意见
予以信息披露。请你公司针对上述反映情况向我局书面说明配合浙商证券持续督
导工作相关情况。
四、你公司独立董事杨春明向我局反映如下问题:一是公司治理结构欠缺,
董事会无法就某些问题展开实质讨论、达成一致意见。二是公司中铁罗岑及甘肃
酒航两家子公司失去控制。三是公司没有相关经费支持募集资金报案等问题。针
对上述反映问题,请公司董监高积极履职尽责,行使相应权利,采取有力措施加
强对子公司的控制,与大股东积极沟通,取得经费支持开展相应工作。并结合本
函第二项内容抓紧对募集资金进行保全,开展内部追责。
五、我局关注到 2014 年 7 月 14 日《经济观察报》《*ST 国恒财务黑洞考验
浙商证券 IPO》的文章称你公司董秘办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公司怀疑 2009 年
至今浙商证券历次结论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公司将赴公安机关报案,核查是
否存在虚假陈述的行为。请你公司向我局书面说明上述情况是否属实,如属实,
请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认真自查、进行信息披露,并于收到本函 10
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我局将视情况对你公司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公司收到该关注函后,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自查,并于近日对
该关注函进行了回函,回函内容全文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2014 年 8 月 11 日,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或“公司”)收到贵局发给我公司的《关于对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关注函》(津证监上市字【2014】58 号),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核查新大股东泰兴力元取得公司控股权前,成清波是否是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从法律关系看,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国恒实业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除
2
宋金球)和独立董事并不认识成清波,从公司在对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蔡文杰
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蔡文杰向公司移交了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泰兴力元
与相关方签署的《股票回购协议》、《股票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管理协议》
来看,成清波与蔡文杰、任元林等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联系但非实际控制人,本
届董事会相关行为并没有受到成清波的控制或影响。
二、关于“公司近期对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下称“福田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进行的相关核查工作”
2014 年 5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派两位独立董事携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授权
到福田支行进行募集资金核查,福田支行以四方监管协议中公司印章无法核对为
由拒绝了相关请求,并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称两位独立董事扰乱其工作秩序而将两
位独立董事送进了当地派出所,两位独立董事将此情况立即向天津证监局做了汇
报,同时也向当地派出所做了澄清和报备,2014 年 7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又派
一位独立董事携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授权到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相关部门对
募集资金进行再次核查也被拒,当天公司独立董事曾致电浙商证券保荐代表人
(期间还进行了短信联系),但该代表人并没有将浙商证券投行部及风险管理部
工作人员拟在次日赴福田支行现场核查募集资金一事告知公司独立董事。
三、关于“浙商证券要求公司披露提交给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函》、《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2014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详尽披露了九份浙商证券提交公司的意见函和核
查报告,公司正对披露的意见函和核查报告中所涉及的信息做进一步核查和确
认,同时公司已针对中铁罗岑、甘肃酒航两家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存在的
问题和福田支行、浙商证券进行必要的沟通,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措施,
如有核查和确认结果将对外披露。
四、关于“中铁罗岑、甘肃酒航两家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后又
转至深圳市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账户是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根据浙商证券提交公司的《持续督导意见函》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核查报告》显示,2014 年 6 月 12 日、7 月 23 日,浙商证券工作人员在没有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的情况下两次赴福田支行核查募集资金,公司作为募集资金账户监
管的一方完全不知情也未作出任何相关授权,董事会成员也完全不知情也未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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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的董事会决议,公司近期将对 2014 年 6 月 12 日、7 月 23 日两天转入
福田支行款项所涉及的“资金来源、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无授权、使用的印章、转
出资金的下落”等情况展开全面调查,如发现有贪污、挪用、侵占、违规存放募
集资金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以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
五、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杨春明反映的三个问题”
公司目前确实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公司经营除中铁罗定之外,基本处于停
滞状态,一段时间以来,公司没有董事长和总经理,内部董事辞职后一直没有增
补(只有两名),近两个月来公司财务状况日趋恶化,拖欠房租、水电费、员工
工资、出差报销费用、公告费达一百多万元,本届董事会五名董事任期届满,因
大股东泰兴力元及实际控制人暂缓提交组建新一届董事会议案无法离职。
从 2014 年 6 月 12 日和 7 月 23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两次异动来看,公司实
际上已经对中铁罗岑和甘肃酒航两家子公司失去控制,同时对募集资金账户也失
去控制。由于大股东泰兴力元至今未执行生效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未按期提供
核查募集资金账户所需的经费(独立董事两次从北京去福田支行核查募集资金均
系自费)导致很多工作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六、关于“《经济观察报》一篇文章称公司董秘办人士告诉报纸,公司怀疑
浙商证券历次结论意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核查是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公司注意到浙商证券就中铁罗岑和甘肃酒航两家子公司历次核查结论意见
除通过公司对外披露外也自行通过《中国证券报》进行过披露,同样作为监管一
方,公司除对浙商证券披露的意见函和核查报告中所涉及的信息做进一步核查和
确认外,也会要求福田支行向公司提供中铁罗岑和甘肃酒航两家子公司自开户以
来所有账户资金变动信息及转款凭证,并及时将获得的信息对外披露,恳请监管
机构、广大股民予以关注和监督。
特此回复。”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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