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601011(股票601186)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5-008号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单位:万元
5 0.78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项目协办人: 赵恒
(四) 资产过户情况(不涉及资产认购)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情况不发生变化。拟投资项目实施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申
购报价单》,正式签署的《认购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合法有
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
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三)审计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凤美、李丹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如下: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
长期而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更大的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序开展,公司的发展战略将得以有效实施,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一定提升。
传真电话:010-83958774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25X4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身份证号:2310261979********
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与焦云先生协商一致同意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21-077号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毓良先生在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重要内容提示:
(10)上市地点
管理业务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80号
五 矿证券 - 招商银行 - 五矿证券 - 祥龙二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 0.74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一)加快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四)资产过户情况(不涉及资产认购)
隋熙明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发行
层 01 单元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类别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特此公告。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
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经公司与焦云先生协商一致同意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先生不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事宜,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焦云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焦云先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2年3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川财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严格按照《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定增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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