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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物联网股票(物联网股票)

2023-04-13 09:10分类:港股投资 阅读: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0-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自查,并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接待机构调研情况业已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上市公司发布”栏目予以发布。

公司关注到近期有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指标进行了单方面预测,相关数据未经公司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近期市场传闻公司涉及“地摊经济”,公司目前未涉及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为商用车智能网联设备及平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近期市场较为关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六排放标准”,目前公司符合相关标准的T-BOX等产品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虽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相关市场,但是如果相应产品不能获取相应订单并实现销售,将会丧失一部分市场份额并影响公司业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4日、2020年6月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0年4月7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事宜,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先生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军强先生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关注到近期有证券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对公司未来的净利润指标进行了单方面预测,相关数据未经公司确认,相关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

4、近期市场传闻公司涉及“地摊经济”,公司目前未涉及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为商用车智能网联设备及平台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5、近期市场较为关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国六排放标准”,目前公司符合相关标准的T-BOX等产品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虽然公司正在积极开拓相关市场,但是如果相应产品不能获取相应订单并实现销售,将会丧失一部分市场份额并影响公司业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近期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0年6月5日,公司收盘价为49.99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市盈率为71.73倍,滚动市盈率为79.62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43.43倍,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19年9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于2019年10月1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920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东方花旗和华金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鸿泉物联”,扩位简称为“鸿泉物联”,股票代码为“688288”。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99元/股,发行数量为2,5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7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合计数量为375.00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无需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87.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37.5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99元/股。

根据《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105.88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212.5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7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0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1.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5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40.00%,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4.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292939%。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10月29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证创新”)。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兴证资管鑫众鸿泉物联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为“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各战略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果如下:

1、东证创新

(1)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50,000

(2)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237,500

2、鸿泉物联员工资管计划

(1)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500,000

(2)缴款认购的金额(元):62,475,000

(3)缴纳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元):312,375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8,487,294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12,097,477.0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706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317,522.94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2,750,000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18,622,500.0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00

5、网下投资者缴纳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元):1,593,097.21

二、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发行公告》,于2019年10月30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鸿泉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下发行申购鸿泉物联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

本次发行参与网下配售摇号的共有2,607个账户,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对应的账户数量为261个。根据摇号结果,所有中签的账户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893,928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7.01%,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1%。本次网下摇号中签的配售对象具体情况请详见“附表: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表”。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总计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2,706股,包销金额为317,522.94元,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6%,包销股份的数量占总的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05%。

2019年10月31日(T+4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募集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

联系电话:021-2315 3863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

附表: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结果表

https://www.suoduom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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